本報訊(記者 岳霞 通訊員 王本蛟 實習生 王施莉)新增師大附中梅溪湖中學等4所中學,城區新增中小學學位2萬個,長沙基礎教育滿意度躍居全國第四位,獲批教育部“國家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區”——昨日,長沙市暑假教育工作會議召開,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mSATA芮英姿、副市長夏建平出席會議。
  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王建華介紹,今年上半年長沙市確立教育類投資重大項目11個,預計總投資19億元;相繼啟動10所城區中小學新改擴建及131所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提質改造,並已完成70%,添置學生床位2320個。新增師大附中梅溪湖中學等4所中學,城區新增中小學學位2萬個,推進新房地產建小區配套幼兒園移交工作並啟動建設城鄉公辦園62所。芙蓉區、天心區、開福區、岳麓區、寧鄉縣率先被認定為我省首批教育強縣(市、區)。
  今年下半年將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深化課堂教學改革,“共同研製2015年中考改革和學科考試方案,穩妥推進城區‘小升初’劃片招生試點、英語口語人機對話和考試社會化工作。”王建華表示,今年還將提高學前教育普惠程度,力爭年底實現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占幼兒園總數的55%;啟動SD記憶卡市級示範性特色專業群及校企合作生產性實習實訓基地重點項目建設,建立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質量年度報告制度。
  對於市民關心關註的招生問題,王建華表示,下半年將重點查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亂設重點班、實驗班、特長班及初三招收插班生等損害教育公平的行為和普通中小學違規跨區域招生,勾結民辦培訓機構組織升學考試,辦“占坑班”等搶奪優質生源的行為。針對在職教師違規補課、家教家養、在培訓學校兼職兼課或組織“走班式”培訓、推銷教輔資料並獲取回扣等違規行為,發動廣大市民mSATA積極舉報,整肅教育行風,維護長沙教育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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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沙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外接式硬碟務教育
  符合條件者100%在公辦學校就讀
  本報訊(記者 岳霞 實習生 王施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政府指定的接收學校就讀,與當地學生實行同一收費標準,流入地政府和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義向學生家長收取“借讀費”和與就學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共建費”等。昨日,市教育局發佈長教通〔2014〕140號文件,公佈《長沙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工作措施》,下半年將把便民利民政策落到實處,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100%在公辦學校就讀。
  就讀學校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與城鎮居民子女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權利,鼓勵支持民辦中小學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市教育局副局長繆雅琴表示,要充分發揮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的接收主渠道作用,盡可能多地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流入地學位不足的,要通過新建或改擴建義務教育學校,擴充學位滿足教育需求。
  此次出台的工作措施中,在評優獎勵、入隊入團、課外活動等方面,做到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與城市學生一視同仁;通過設立助學金、減免費用、免費提供教科書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另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政府指定的接收學校就讀與當地學生實行同一收費標準。流入地政府和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義向學生家長收取“借讀費”和與就學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共建費”等。對違規收費的學校,價格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予以查處。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條件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年滿六周歲,需在長沙城區公辦小學就讀,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必須在當地持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戶口簿、身份證、出生證、本市從業證明(合法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本市居住證、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和學前教育證明,由住所所在地的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安排就讀。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讀長沙城區公辦初中,凡已在長沙城區小學取得學籍的學生,可就地申請,按照一視同仁的原則同等享受城區小學畢業生升初中的招生錄取政策。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外地小學畢業後,要求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入讀長沙城區公辦初中學校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必須在當地持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戶口簿、身份證、本市從業證明(合法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本市居住證、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學生原就讀學校的學生手冊等資料,到住所所在地的區教育局辦理相關手續,由區教育局統一進行微機派位。如果在高新區務工且居住在當地,則按照高新區劃片招生政策入學。  (原標題:城區新增中小學學位2萬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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