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論
  地方政府能否徹底公開水價成本,能否按照公眾要求履行聽證程序,還需要觀察。
  國家發改委、住建部3日出台“指導意見”,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設市城市原則上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早在2002年,多個部委就曾聯合發通知,要求全國各省轄市以上城市須在2003年底前實行階梯水價,其他城市則在2005年底之前實行階梯水價。但很顯然,該計劃落空了,這也意味著推行階梯水價並不容易。
  筆者認為,要想全面推行階梯水價,必須要吸取過去的經驗教訓,並把它們轉化為新的改革動力,改革目標才有希望實現。
  過去,階梯水價之所以改革不成功,原因之一是沒有獲得民意普遍支持。階梯水價給很多人的印象是“階梯漲價”,即不是以節水為目的,而是以漲價為目的。那麼,公眾自然不太支持這一改革。再加上這些年很多地方頻頻提高水價,公眾更有理由懷疑某些地方實行階梯水價就是為了漲價。
  譬如,據不完全統計,從2012年2月開始,多個城市公佈水價上漲方案,水價平均上漲幅度達到了30%。不僅漲價意圖明確,而且調價的決策程序也被輿論質疑,例如,水價成本不透明,水價聽證怪象百出。在這種情況下推行階梯水價,自然會面臨不少質疑和阻力。因此,打消公眾疑慮是改革的第一步。
  這次兩部委的意見強調,實施居民階梯水價要全面推行成本公開,嚴格進行成本監審,依法履行聽證程序,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水價制定和調整的科學性和透明度。看上去似乎吸取了以往的教訓,但是,地方政府能否徹底公開水價成本,能否按照公眾要求履行聽證程序,還需要觀察。
  以往改革不成功的第二個原因是,改革成本由誰買單不明確。實行階梯水價的前提是“水錶出戶、一戶一表、計量到戶”。但由於誰來為“一戶一表”改造買單不明確,改革在不少城市面臨阻力。而這次兩部委通知只是要求“限期完成‘一戶一表’改造”,改革成本誰來承擔,這仍是個問題。
  還有,一些城市水價持續上漲,而水質卻經常遭遇質疑,水價與水質不匹配也引發輿論質疑。水質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如何保障,也是一大問題。
  總之,階梯水價有必要推行,但必須吸取以往教訓,對改革方案進行更周密的設計。
  □馮海寧(媒體人)  (原標題:推行階梯水價莫迴避公眾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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